本公司系列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備索)。基金商品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
本期貨信託基金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期貨信託事業以往之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期貨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向本公司及本基金銷售機構索取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或至本公司網站(www.polarisfund.com.tw)或期信基金資訊觀測站(www.fundclear.com.tw)自行下載。
本網站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亦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元大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元大寶來台灣中型100基金」及「元大寶來台灣高股息基金」
元大寶來投信業已自FTSE International Limited (“FTSE”)、及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取得使用“富時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50指數”、“富時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中型100指數”及
”富時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高股息指數”名稱之授權。使用者須遵守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本資訊僅供參考,所有資訊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為準,盈虧自行負責。
「元大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元大寶來台灣中型100基金」及「元大寶來台灣高股息基金」並非由富時指數有限公司(FTSE)、倫敦證券交易所(London Stock Exchange)或金融時報公司(FT)或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合稱”授權者”)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授權者均不就使用”富時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50指數”、
“富時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中型100指數”或”富時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高股息指數”(「指數」)及/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聲明。指數係由FTSE協助TWSE計算;指數名稱由FTSE及TWSE共同擁有。惟授權者均不就指數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且無義務告知任何人指數之錯誤。”
“FTSE”為倫敦證券交易所和金融時報公司之商標。”TWSE與TAIEX”為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商標,且均由FTSE在被授權之情形下使用。
”富時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50指數”係由富時指數有限公司(FTSE)協助臺灣證券交易所(股)計算;惟上開二公司均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與指數值及其成份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富時指數有限公司(FTSE)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所有。元大寶來投信就創造本商品所需之著作權,已自上開二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
「元大寶來台灣ETF傘型基金」
元大寶來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電子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基金單位」並非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交所」)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證交所不就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及/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預期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聲明。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計算;惟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元大寶來投信業已就使用該著作權發行元大寶來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電子科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行為,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完整之使用授權。
「元大寶來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非由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Standard
& Poor’s (“S&P”)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經理公司、S&P均不就使用「S&P台商收成指數」及/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聲明。「S&P台商收成指數」係由S&P所編製、計算及維持,指數之所有權及著作權由經理公司享有。S&P與經理公司簽訂指數授權總契約,授權經理公司於指數權權契約及其附件所定目的範圍為「元大寶來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商收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使用S&P台商收成指數及相關資料,惟S&P與經理公司均不就指數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亦無義務告知任何人指數之錯誤。S&P
Custom/Yuanta China Play 50 Index is the exclusive property
of Yuanta SITC, which has contracted with S&P Dow Jones
Indices (“S&P DJ Indices”) to maintain and calculate the
Index. S&P DJ Indices shall have no liability for any errors
or omissions in calculating the Index.
元大寶來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非由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l Inc.(“MSCI”)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經理公司、MSCI均不就使用「MSCI台灣金融指數」及/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結果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聲明。MSCI台灣金融指數係由MSCI所編製及計算,指數之名稱及指數所包含資料之權利由MSCI所擁有。MSCI與經理公司簽訂指數授權總契約及資料授權契約,授權寶來台灣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金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使用「MSCI台灣金融指數」及相關資料,惟MSCI與經理公司均不就指數之錯誤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亦無義務告知任何人指數之錯誤。Yuanta/P-shares
MSCI Taiwan Financials ETF described herein are indexed to an
MSCI index.
「元大寶來新台灣基金」及「元大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
「元大寶來新台灣基金」及「元大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並非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於使用
「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電子股50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指數」)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結果未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聲明。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所編製及計算;指數之名稱由臺灣證券交易所所擁有。惟臺灣證券交易所就指數之錯誤不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亦無義務將指數之錯誤告知任何人。
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電子股50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係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計算;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並未贊助、認可或推廣本商品。與指數值及其成分股清單有關之一切著作權均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元大寶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就發行寶來新台灣基金已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該著作權之完整授權。元大寶來投信業已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使用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之授權。
「元大寶來大中華價值指數基金」
Russell Investments is the source and owner of the trademarks,
services marks and copyrights related to the Russell Indexs.
Russell is a trademark of Russell Investments.
「元大寶來商品指數期貨信託基金」
S&P GSCI Reduced Energy Index is the exclusive property
of Yuanta SITC, which has contracted with S&P Dow Jones
Indices (“S&P DJ Indices”) to maintain and calculate the
Index. S&P DJ Indices shall have no liability for any errors
or omissions in calculating the Index.
元大寶來櫃買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富櫃50基金/富盈債券基金之基金股份或單位並非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贊助、認可、銷售或推廣;且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於使用櫃買「富櫃五十指數」/櫃買「台灣指標公債指數」或該指數於任何特定日期、時間所代表數字之結果未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聲明。指數係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編製及計算;指數之名稱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擁有。惟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就指數之錯誤不承擔任何過失或其他賠償責任,亦無義務將指數之錯誤告知任何人。
摩根史丹利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基金或證券,並且摩根史丹利不會對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元大寶來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使用之標的指數名稱係經指數提供者同意由標的基金之經理公司,即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簡稱授權人)代表與本公司代表簽訂授權契約,包含由授權人轉授權標的基金及標的指數之名稱予本公司使用於本基金。前述標的基金係指「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R
」,標的指數係指「滬深300指數」。
元大寶來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者是申請購買元大寶來投信發行的「元大寶來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W.I.S.E.
Yuanta/Polaris CSI 300 Securities Investment Trust Fund),而非直接投資於標的基金。
元大寶來標智滬深30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非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其聯繫公司或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保薦,有關經理公司對於本基金單位之管理、推廣、銷售、交易或價格的釐定概無任何義務或責任,亦不會與本基金客戶有任何直接合約關係。
「元大寶來摩臺基金」
本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本基金投資風險及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公開說明書備索)本基金上市日(不含該日)前,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基金受益權單位之買回或實物買回。The
Funds described herein are indexed to an MSCI index. MSCI並沒有保薦、承兌、或推銷其中提及的本基金或受益證券,並且MSCI不會對任何本基金或受益證券或任何該基金或證券根據的指數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對MSCI與經理公司和任何有關基金的有限關係作更詳細的描述。
本基金自成立日起,依據追蹤標的指數成分進行基金持續投資組合之佈局,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本基金每日基金淨值,由經理公司公告之。投資人參與現金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現金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自本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上市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
「元大寶來上證50基金」
投資人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所買入的每單位淨資產價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後之價格,於本基金掛牌上市前申購之投資人需自行承擔自申購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辦理。
本基金投資於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為限,任何兩岸政經情勢或現有法規之變動,均可能對本基金投資報酬造成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另基於大陸地區對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管制或有影響基金操作之特定因素,經理公司保留婉拒或暫停受理本基金申購或買回申請之權利。依大陸地區外匯管制規定,本基金首次匯入大陸地區投資本金閉鎖期為3個月,閉鎖期後資金每月可匯出入大陸地區一次。另預應大陸地區相關稅法規定,本基金會撥備10%資本利得稅,基金淨值將於扣除本基金實際及預撥之各項稅款後所計算得出。
上證50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委託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管理。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上證50指數的準確性。但無論因為疏忽或其他原因,上海證券交易所、中證指數有限公司不因指數的任何錯誤對任何人負責,也無義務對任何人和任何錯誤給予建議。上證50指數的所有權歸屬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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